服务承诺制度
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行为规范,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院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 1、门诊服务值班制 门诊设服务台、值班台,负责导医导送、咨询解答。无家属陪同的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病人,由门诊护士负责陪同就医,如需住院,可陪同办理住院手续。门诊值班台负责协调处理门诊各部门工作,接待咨询和来访。 2、开设"绿色通道" 危重病人急诊,必要时先就诊(紧急处理),再挂号收费。 3、节假日不停诊 门诊主要诊疗科室节假日照常服务,照常办理入出院手续。同时,取消中午及星期六的急诊收费。 4、缩短排队时间 门诊挂号、收费、取药排队不超过15人。 5、检查报告限时服务 门诊血常规在30分钟内报出结果,大小便检查在15分钟内报出结果,生化急诊90分钟内报出结果,肝功能急诊随送随做;放射常规摄片60分钟内报出结果。遇特殊情况检查前预先通知。 6、实行指名诊疗 在门诊大厅公布本院专家门诊人员及中青年医疗技术骨干名单,患者如果需要指定医生诊治,尽量满足。 7、实行院务公开 执行医务公开、医药收费价格公开、医疗伤残(司法)鉴定公开、各项投诉处理程序公开等,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规范医疗收费 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门诊收费开列药品费用明细单。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对于医药收费差错投诉,答复处理结果时限从接受投诉之日起不超过7天。 9、谢绝"红包"、礼品 本院医务人员一律不收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纪检部门;不接受病人吃请。 10、拒绝收受回扣、提成 医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谢绝药品向医生促销。 11、合理诊疗 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二、承诺内容的监督管理 1、实行的院务公开内容在门诊大厅上电子屏幕公布。 2、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座机 010-87929691、手机 13366830251、医疗总值班电话 18601332770),并在门诊值班台和医患办公室随时受理病人或家属的投诉或来信来访。 3、定期向门诊与住院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征询病人对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聘请院外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 5、院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涉及上述承诺内容的科室和班组,由科主任、班组长负总责,并责任到人。 三、违反承诺的处罚 1.凡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投诉,查证基本属实的,医院将对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奖金直至纪律处分,并向病人赔礼道歉。 2、因工作差错多收病人医药费用的,医院将及时退还多收款项,赔礼道歉,差错当事人按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3、如果超过公布的单病种外科手术收费控制限额,病人按限额收费,超过部分由病人所在病区承担。 4、收受或暗示、索要病人"红包"的,一经举报查实,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者实行"红包"数额1-3倍的奖励。 5、因工作人员服务语言、态度、行为不当,伤害了服务对象感情而产生纠纷,引起投诉的,按违反承诺制度处理。 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医院 2022 09 01